http://www.chinalibs.net 2008/2/29
[作者] 李静
[单位] 上海图书馆
[摘要] 1942年,前南京图书馆馆长汪长炳说,图书馆之任务,系在以极经济、极普通、极便利之方法,使一切图书充分活跃于社会,无微不入,无远弗属。时至今日,虽历经几代人的努力,我们仍未完成这一任务。其原因何在?是否有可行的解决途径呢?“要实现这一目标,推行总分馆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南开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教授于良芝说。
1942年,前南京图书馆馆长汪长炳说,图书馆之任务,系在以极经济、极普通、极便利之方法,使一切图书充分活跃于社会,无微不入,无远弗属。时至今日,虽历经几代人的努力,我们仍未完成这一任务。其原因何在?是否有可行的解决途径呢?“要实现这一目标,推行总分馆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南开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教授于良芝说。
于良芝的这一结论并非来自其主观臆断,而是基于多年的研究和一年多的调研得出的结论。去年,由于良芝、苏州市图书馆馆长邱冠华等专家、图书馆馆长组成的“图书馆服务网络构建研究”课题组受中国图书馆学会的委托,深入全国各地基层图书馆展开调研。成功、失败的个案表明,实行总分馆制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基层群众读书难的问题,才能实现“十一五”期间公共图书馆完全覆盖街道、乡镇及以下区域的目标。
数次建设高潮换来的是失败的记忆
在于教授提交的调研报告里,她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出现过数次基层图书馆建设的高潮。例如,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面向基层厂矿和农村的服务点建设:1950年11月到1951年10月,山西全省建立了500多处农村流动图书馆;50年代末的公社图书馆建设:1958年湖南省建有农村民办图书馆1915所,农村图书室43908所,以当年湖南人口统计计算,平均每600人就有一所图书馆;进入八九十年代,又掀起了万册书库建设:苏州地区在90年代初就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万册图书馆。但没过多久,以上这些图书馆、图书室都名存实亡了。
“这些经历留下的大都是失败的记忆。每次建设高潮都未及产生效果就开始消退,它们创建的基层图书馆也都不了了之。缺乏后续经费、服务不规范是这些基层图书馆不能维持发展的重要原因。”于良芝说。
历史教训表明,基层政府因财政能力有限,不适合作为公共图书馆这类需要长期较大投入的公共服务的建设主体。由于良芝等组成的课题组一致认为,推行总分馆制有希望解决这一难题。
什么是总分馆制
于良芝介绍说,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共图书馆独立提供或通过合作方式提供的图书馆服务的总和。总分馆制这一图书馆服务体系是指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资助、同一个主管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其中一个图书馆处于核心地位作为总馆,其他图书馆处于从属地位作为分馆;分馆在行政上隶属于总馆,或与总馆一起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总馆管理。其基本特征是:图书馆的总馆建设主体与分馆建设主体统一,即经费来源统一;总馆主管部门与分馆主管部门统一,即管理统一;总分馆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规划和实施服务、统一服务水准。
这种对人财物的集中管理和利用,将有效解决基层购书经费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同时系统内统一采购、分编、调配整个体系的藏书,也将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好的利用。
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阻力
总分馆制并不是于良芝等人的原创,它已被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实验过,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在国内,总分馆制也被提了多年,却只是在极小的范围内得到实验和推广,如苏州、嘉兴等地。“而它们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分馆制,能够得以推行,大多依赖于当地的经济能力、文化氛围以及馆领导的视野、经历甚至性格。”于良芝说。
专家们认为,总分馆制在国内推广遇到的主要阻力是多方面的。第一是观念。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一级政府建一级图书馆、一级政府管一个图书馆”的图书馆建设体制,习惯了这种体制的人可能存在理解困难。比如,一些县级图书馆馆长可能会认为这是在给他们增加压力。第二是管理权。在已经建立街道、乡镇图书馆的地区,街道、乡镇政府可能会把转让图书馆行政管理权视为自身权利的削弱。第三是财政安排。在有些地区,各级政府可能需要根据总分馆体系的要求,从财政上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拨付办法,而这种调整可能会遇到地方政府惰性的阻碍。
专家们认为,近年来公共图书馆事业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投入比重在增加,目前在我国建设“经费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的总分馆体系的条件事实上已经成熟。一些馆长也认为,中国多年的改革经验说明,很多事情还要“破”字当头,没有必要小心翼翼,摸着石头过河,只有这样才能迎来图书馆业的春天。
成功的关键是“适度”
在总分馆制实施过程中,于良芝提醒要注意“适度”这一原则。她在对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总分馆制进行研究后发现,“适度”是这些国家取得成功的关键。“适度”首先是指图书馆建设主体适度,即保障总分馆体系所需经费的政府的级别不能太高或太低。这是因为太大的建设主体会形成超大的管理单元,不便于管理;太小的建设主体财政能力不足,不能保证高效的持久的图书馆服务。例如,在澳大利亚是以州政府和市政府作为联合建设主体的。其次是合适的管理单元,即在适度的政府级别上设置总分馆体系的主管部门。
引用本文:
李静.调查研究:实行总分馆制难在哪里 [DB/OL].[2025-07-01].http://www.chinalibs.net/ArticleInfo.aspx?id=10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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