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分布在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雁塔校区图书馆1996年建成,长安校区图书馆西区2004年建成,东区2013年建成,建筑面积三万余平方米。全馆各类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设置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参考咨询部、技术部等机构。
基本概况
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分布在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雁塔校区图书馆1996年建成,长安校区图书馆西区2004年建成,东区2013年建成,建筑面积三万余平方米。全馆各类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设置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参考咨询部、技术部等机构。
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坚持以学校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服务教学科研为目的,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文献保障和优质服务。经过多年建设,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现已形成了具有鲜明信息科学技术特色的馆藏体系,目前馆藏纸质图书167万余册,中外文期刊千余种,涵盖了通信、电子、计算机、经济、管理、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相关学科。在搞好纸质文献建设的同时,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注重加强数字资源建设,现有馆藏中外文电子图书近230万册,电子期刊1.75万余种,通过联采、自购、自建等方式,建立了中外文文献资源数据库40种,包括9种自建数据库。所有数字资源24小时不停机开放,任何使用我校IP地址的终端用户都可以上网免费检索、使用全部馆藏数字资源。
全馆共有13个专业书库,15个阅览室,阅览座位4160席,实行开架、借阅一体和分借统还的管理方式,每周开馆时间达101.5小时。
图书馆使用北京邮电大学创讯图书馆信息网络系统(MELINETSⅡ)。为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转,30KVA的UPS可以带负荷24小时不间断供电。西安邮电大学图书馆建有多媒体电子阅览室,并建成了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与校园网、中国教育科研网、因特网相连,馆内实现了无线网络全覆盖。现拥有各类专用服务器10台,存储容量达66TB。
图书馆秉承"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办馆宗旨,高度重视读者服务工作,经常深入院系、面向师生、按需服务、主动服务。定期开展读书月和读者服务月主题活动、读者咨询日活动、"走进图书馆"、"专家导读"等系列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文献资源利用率,努力打造书香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领导成员
现任领导
馆长:陈宏平
机关第二党总支书记兼副馆长:张继荣
副馆长:宋德义
办公室副主任:王艳
采编部主任:千振东
流通部主任:王胜利
流通部(雁塔校区)主任:梁勇
技术部主任:袁晓戎
参考咨询部副主任:王力
机构设置

馆藏资源
社科英语书库——位于雁塔校区图书馆一层北侧
科技开架书库——位于雁塔校区图书馆一层东南侧
经济管理书库——位于雁塔校区图书馆三层北侧
报刊阅览室——位于雁塔校区图书馆二层北侧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开馆时间
部门 | 校区 | 库室名称 | 开放时间 |
书库 | 长安校区 | 通信计算机书库 | 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3:30~21:30 周六至周日:14:00~21:30 |
数理书库 |
文艺书库 |
社科书库 |
外文书库 |
雁塔校区 | 社科英语书库 | 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3:30~22:00 周六至周日:13:30~22:00 |
科技开架书库 |
经济管理书库 |
阅览室 | 长安校区 | 现刊阅览室 | 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3:30~21:30 周六至周日:09:00~12:00 13:30~21:30 |
过刊阅览室 | 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4:30~17:30 |
教师阅览室 |
国防阅览室 |
电子阅览室 | 周一至周五:08:00~21:30 周六至周日:14:00~21:30 |
雁塔校区 | 期刊阅览室 | 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3:30~22:00 周六至周日:13:30~18:00 18:30~22:00 |
长安校区还书处 | 周一至周五:08:00~18:00 周六至周日:14:00~17:30 |
读者指南
1、入馆指南
◆入馆须知
·进入阅览室、开架书库须持借书证。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在书库外书包柜中。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阅览规则
·凭本人借书证在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随意归架。
·复印书刊资料,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将借书证作为抵押,二楼大厅内设有录音复印室,复印后请立即归还。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读者借阅指南
读者借阅图书馆的资料,必须有图书馆发放的借书证。进入图书馆各借书处,请主动出示借书证,读者借阅图书必须遵守各借书处的规则。借阅时,请首先在图书馆(MEINETS)系统上进行查询,了解图书索书号或分类号,凭本人借书证进入书库选取图书查询到的在库图书。
◆违规处理办法
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为:每日每册0.50元。
遗失
1.丢失的图书首先挂失,挂失的图书自挂失之日起一月之内不算超期,一月之后算超期,没有挂失的图书按正常超期计算。
2.赔偿图书可买同样版本图书顶替,必须是原书名、原出版社、原作者。如买不上原书将按原书原价的3—5倍进行赔偿。用同一版本的图书顶替丢失的图书,目的是为了避免3—5倍的赔偿,谢绝使用相关或其他图书顶替赔偿。
污损
对于轻度污损、折叠、圈点、划杠,不影响图书流通的,除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外,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 封皮正面或底面污损、写字、划线,弄脏罚款1-2元,价格昂贵图书应写出书面检查,予以重罚。
2.书内页一处一次划线或弄脏、或写字的罚款1元,铅笔书写的令其擦掉并给以5角罚款。
对于严重污损、圈划、影响图书正常流通
1.损坏书页、书内有撕页或开天窗的,按丢失图书赔偿规定办理;并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通知所在单位进行教育。
2.对于污损严重的图书,书收回,不流通,作为对读者进行教育的材料予以保留。
毁坏条码、磁条
1. 有意撕掉条码,一条罚两元。
2. 撕掉磁条或将条码移花接木都是窃书行为,除对本人批评教育写出检查外,均按原书的3-5倍处罚。
偷窃
对偷窃书刊资料者按实际价值的10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吊销本人借阅证,并通报所在系或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期刊赔偿
对于期刊损坏、遗失赔偿按本刊全年价格进行赔偿。
◆文献保护
在借阅过程中,要求读者讲究公德,爱惜图书,做到借阅后完好归还。不允许以下现象发生:
(一)随意丢失。
(二)弄烂、弄脏现象。
(三)随意批注、勾画和圈点。
(四)剪裁、撕页或其它损坏文献,造成文献不完整的现象。
(五)对于污损严重的图书,书收回,不流通,作为对读者进行教育的材料予以保存。
2、办证指南
图书证办理及使用说明
1.当年入学新生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卡通,并统一开通图书借阅功能。
2.读者可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入图书馆并在馆内借书、阅览和自习。
3.借书凭证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卡务中心和流通办公室挂失,丢失后没有挂失造成冒借由领证人负责。
4.补发新卡后及时到流通办公室更改信息开通一卡通的图书借阅功能。
5.因退学或毕业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办理书刊清还手续,否则不予签发离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