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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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 2025-04-06

1.推进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开展交流合作,拓展学校办学资源。负责起草、 签订和实施学校对外合作协议。

2.管理校地、校企、校际等国内合作事务,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

3.负责校友总会日常工作,统筹做好校友服务,创新开展校友活动。加强校友会组织建设,指导、协调二级校友会建设和工作开展。

4.按照上级要求和《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加强基金会制度建设,广泛筹措办学资金,做好基金管理和使用,履行好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职能。

5.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制订学校年度合作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协助部门和二级学院开展合作服务工作。

6.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